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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概述:人類創新活動的目的是為了改造自然、服務社會。創造的成果只有應用到生產實踐中去,即只有將發明經過工業化和商品化應用之后,才能真正地為社會提供服務,才能體現創造的價值。
人類創新活動的目的是為了改造自然、服務社會。創造的成果只有應用到生產實踐中去,即只有將發明經過工業化和商品化應用之后,才能真正地為社會提供服務,才能體現創造的價值。不管你的成果多么新穎、實用和先進,不管外觀有多美,若始終束之高閣,就不能產生任何效益。不能轉化為生產力,僅僅是紙上談兵,那么設想再多也毫無意義。
正如諾貝爾獎獲得者郝菲德所說:“一個人從事研究的目的可能是為了了解事物,但如果做不出有用的產品,那研究就是一種商業浪費。”那么,怎樣才能實現創造性設想的物化,使創造成一果變為商品呢?這是每一個發明人都十分關心的問題。創造發明的最終目的在于能夠使用,為使你的發明成果易于走向市場,并得到法律的保護,在商品化之前應通過專利檢索,確認其“三性”,辦理專利申請手續。然后著手于具體的實用化程序。
從總體上看,實用化的方式不外乎兩種,即自我開發和技術轉讓。其中自我開發就是自己大膽實施自己的發明,像松下幸之助那樣“自己的孩子自己養”。這樣,一旦成功獲利可觀,當然風險較大,技術轉讓就是把技術有償轉讓給使用單位,由該單位將成果變為商品投向市場,同時按合同付給發明人一定的費用。這種方式自己的得利可能少些,但是沒有風險。可以看出,創新商業化是終極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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